保安教育培訓是保安服務行業中一項重要的服務環節,對于保安培訓的有關規章制度有哪些了?下面讓青島國盾保安小編為您普及:
早在1988年頒布的《公安部關于組建保安服務公司的報告》中就有關于保安員教育培訓的
相關規定:“招聘保安人員要規定標準,從嚴掌握,嚴格審查。保安服務公司邀請公安機關協助對保安人員進行必要的政策、法律和治安保衛業務訓練?!?/p>
由此可知,在保安業發展初期,我國有關部門已經開始重視保安員的職業教育培訓工作。
隨后,有關部門先后出臺了《公安部關于保安服務公司規范管理的若干規定》(2000)、《保安培訓機構管理辦法》(2006)、《保安員培訓教學大綱》(2006)、《保安服務操作規程與質量標準》(2006)、《保安員國家職業標準》(2007)、《關于實施中等職業學校保安服務業緊缺人才培養培訓工程的通知》(2007)、《國家保安員資格考試大綱》(2010)、《保安服務管理條例》(2010)等條例和規定,在制度設計層面不斷完善保安員職業教育培訓工作。
當前,我國整個保安服務行業得到了穩步的發展,保安服務公司和保安隊伍不斷發展壯大,保安服務領域不斷拓展,保安服務水平不斷提高,保安服務業在參與社會治理、服務經濟發展、構建和諧社會等方面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。
在保安職業教育培訓方面,需要加大重視力度,增加專業培訓院校,豐富培訓課程內容,與產業結構相匹配,完善師資力量。打造健康完善的保安職業教育培訓體系,對我國保安職業教育培訓的發展和創新具有重要的意義。